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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拉萨市推行企业一套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实施范围

  (一)纳入一套表的企业

  1、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 建筑业法人单位,非建筑业附营的有资质的建筑业产业活动单位。

  3、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标准以上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

  4、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

  5、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6、除上述法人单位外,年综合能源消耗量2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建筑业及第三产业法人单位。

  (二)纳入一套表的统计专业

  实施一套表涉及的统计专业主要有:调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工业统计、能源统计、建筑业统计、批发和零售业统计、住宿和餐营业统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统计、劳动工资统计和科技统计等专业。

  五、工作任务和目标

  我市开展一套表工作目前涉及的“三上”企业(指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达到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共有228家(全区408家),其中贸易企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66家,工业企业37家,建筑业10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5家。今年,经自治区统计局联合自治区税务局核查,我市新增贸易企业232家(全区336家,我市占69%),工业企业新增16家,建筑业企业新增90家,房地产企业新增22家,对这些新增企业的年营业额需要认真核查,达到限额以上的将纳入基本单位名录库,明年开始实行网上直报工作。根据初步核查的情况,全市新增的“三上”企业将在30家左右,这样,全市实行网上直报的“三上”企业数将达到260家左右,占全区总量的63.7%。其中,现有的228家企业在2011年的统计年报和2012年1月至6月的统计定报工作中将采取网上直报和传统报送两种方式(双轨制),2012年6月后,取消双轨制,和全国同步,统一实行网上直报。新增企业今年完成营业额核查、入基本单位名录库等工作,明年一月开始实行网上直报工作(双轨制),6月以后并轨。

  六、实施调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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