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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2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2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浙政发〔2012〕1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2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专业计划由省发改委另行组织下达。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按照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扎实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突出把握好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按照“调结构、抓转型,重投入、兴实体,强改革、优环境,惠民生、促和谐”的思路,着力推进“三大国家战略”、“四大建设”、“五大统筹”,切实增强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普惠性和可持续性,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2012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
  --全省生产总值增长85%;
  --地方财政收入增长8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均为85%左右;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21%;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左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排放量均减少25%,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3%;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
  --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
  按照上述要求和目标,各地、各部门在今年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扎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实施“三大国家战略”
  积极创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围绕构建“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的发展格局,强化各市县合作联动,共促示范区建设迈出更大步伐。扎实推进大宗商品国际物流中心建设,加强沿海港口资源整合,创新宁波-舟山港管理体制,健全沿海基础设施和海铁联运、江海联运等集疏运网络,完善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和国家战略物资储运基地。扎实推进现代海洋产业发展,优化杭州湾、台州湾、三门湾、瓯江口等区域规划和产业布局,发展海洋新兴产业、临港先进制造业、海洋服务业和现代海洋渔业,科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扎实推进重要海岛高效集约开发,加强无居民海岛保护,努力培育形成一批特色岛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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