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揭府办〔2011〕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公安消防局反映。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战役目标
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社区、农村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隐患存量,最大限度地控制隐患增量,全力以赴打好“清剿火患”战役,千方百计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具体目标是:
(一)各级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100%摘牌销案。
(二)排查发现的“三合一”等隐患100%整改。
(三)“三小”场所100%排查整治。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100%达标。
(五)单位建筑消防设施100%完好。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100%持证上岗。
(七)市、县(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100%成立。
二、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至2012年2月29日止,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
三、组织领导
市消防安全委员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市委常委、副市长黄水利总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蔡榜藩、市公安局副局长林利潮、市公安消防局局长郑金华任指挥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人为成员。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郑金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郑庆鹏、陈镇明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地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清剿火患”战役的指挥调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