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地质环境保护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考核考评情况的通报
(凉府函〔2012〕2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2011年,各县市政府、州级各职能部门围绕省、州关于 地质环境保护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及早谋划,全面安排,立足抓隐患,防大灾,救大灾,把握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对象,按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基层操作层面”的要求,狠抓防灾责任制落实,狠抓隐患排查巡查,狠抓预警预报和信息报送,狠抓防灾知识宣传培训和预案应急避险演练,积极探索建立汛期专职监测队伍和应急避险场所,积极争取并实施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变被动防灾为主动防御,努力提高基层广大干部群众识灾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取得了新的成效。全年无人因地质灾害造成死亡和失踪,5个县提前预警、提前启动应急预案,提前组织危险区内群众725人疏散转移,成功避让12起地质灾害,避免可能造成的721人伤亡,避免直接经济损失535万元。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多次受到国土资源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为总结经验,进一步调动、发挥好各级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积极性,州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年初签订的《年度地质环境保护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逐项进行了认真考核考评。现将考核考评情况通报如下,并按照《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奖励与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凉府办发〔2011〕31号)给予奖励。
一、县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奖
一等奖(10个,综合考评分值92分以上):
越西县、甘洛县、德昌县、宁南县、盐源县、西昌县、会理县、雷波县、美姑县、布拖县。
二等奖(4个,综合考评分值82-92分):
冕宁县、会东县、昭觉县、喜德县。
三等奖(3个,综合考评分值72-82分):
普格县、金阳县、木里县。
二、州级部门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考核先进集体奖
一等奖(11个):
州武警支队、凉山军分区、州委办、州政府办、州应急办、州国土资源局、州财政局、州气象局、州民政局、凉山日报社、凉山电视台。
二等奖(8个):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教育局、州防震减灾局、中国移动凉山分公司、西昌电力公司。
三等奖(4个):
州公安局、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州环境保护局。
三、成功避险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