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学习贯彻民主法治15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课题研讨与学习宣讲活动”方案》的通知
(渝府法制办〔2012〕5号)
各处,机关党办:
《开展“学习贯彻民主法治15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课题研讨与学习宣讲活动”方案》已经2012年2月14日市政府法制办2012年第3次行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三月一日
开展“学习贯彻民主法治15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课题研讨与学习宣讲活动”方案
为推进“民主法治15条”的贯彻落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经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学习贯彻民主法治15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课题研讨与学习宣讲活动”,方案如下:
一、课题及学习研讨人员
原则上拟定以下7个学习研讨课题及工作人员:
(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与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唐建华。
(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问题”:市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华强。
(三)“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市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勇,区县行政复议处处长白忠菊。
(四)“行政程序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市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罗蔺。
(五)“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的若干问题”:市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韩伍元、执法监督处副处长高于生。
(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市政府法制办综合协调处处长谢建军、副处长张凯。
(七)“严格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备案审查”:市政府法制办文件审查处处长展光华。
二、主要学习研讨及宣讲时间
年内。
三、有关要求
(一)学习研讨为主,区县或市级部门有需要时经办领导安排后进行宣讲。
(二)学习研讨人员应认真学习研究市委决定,吃透“民主法治15条”的精神实质,精心钻研课题内容。
(三)学习研讨人员应加强调查研究,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点与面相结合、宣讲活动与调研工作相结合,通过活动推出一批学习贯彻“民主法治15条”的调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