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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民航业发展的意见


  航空运力方面。大力支持国航湖北分公司、南航湖北分公司、东航武汉公司、友和道通航空公司等基地航空公司发挥主力军作用,引进大型宽体飞机以及便捷、灵活的支线飞机;鼓励其他航空公司(包括通用航空公司)在鄂新建基地、设立分公司,加大运力投放;积极培育网络型基地航空公司;适时引进一些低成本航空公司。到2015年在我省投入运行的飞机总数达到100架以上,其中驻场飞机达到60架以上,航空运力在中部地区位居前列。

  航空物流方面。加快武汉天河机场货运中心建设,新建国际货运站。大力支持友和道通航空公司、顺丰速运集团公司等开通国际货运航线。积极争取国际、国内大型物流商在汉设立国内转运中心,以国际物流、快递物流、保税物流、流通加工为重点,大力开展空公联运、空铁联运、空水联运等多种联运模式,加快航空物流发展,力争将武汉天河机场建成国际货运中心。

  临空产业方面。依托空港大力建设临空产业园,积极发展高新技术、现代制造、现代服务、现代农业等临空产业。以武汉和孝感为重点,鼓励国内外航空研发机构、飞机维修和制造企业落户临空产业园,努力把武汉天河机场打造成全国飞机维修中心,做大做强航空器材配送等服务型产业;大力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民营500强企业入驻临空产业园,形成布局合理、特色突出、集约发展的临空产业集群。加快培育宜昌、襄阳、恩施等机场临空产业,建设临空产业园。

  二、统筹规划机场建设

  加强规划引导。由省发改委、民航湖北监管局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机场所在市州政府及湖北机场集团公司等单位配合,依据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编制全省机场总体规划。各相关市州政府依据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制定临空产业园发展规划,合理确定产业园发展定位、规划范围、功能分区和产业重点。各相关市州政府要切实做好机场及周边区域土地控制,严禁挤占、挪用机场、临空产业园规划土地。对机场周边受飞行区净空限高影响的区域要严格控制,合理引导开发建设行为;在机场外围划定保护区,禁止一切影响机场发展的建设活动,为机场长远发展预留空间。

  保障发展用地。机场、基地航空公司建设及空管、航油供应等保障项目所需用地符合划拨用地供地目录的应直接划拨,纳入省、市、州、县用地规划并优先安排。各机场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机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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