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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区和全市年中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下半年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恭城县确保开工1项,年度计划投资5924万元。主要有:顺发水泥包装袋厂。
  力争开工2项。主要有:桂林恭城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恭城县绕城线房产开发。
  临桂新区确保开工4项,年度计划投资4800万元。主要有:西城大道完善工程、临桂新区人民路南线、武警桂林市支队机关及机动大队迁址新建项目、新城商务酒店。
  力争开工33项。主要有:经三路、纬一路、林桂路、单桂路、景一路延长线、景二路延长线、景三路延长线、万南路、万北路、万中路、市民广场、桂林旅游综合服务中心、临桂新区垃圾清运系统、临桂汽车客运站、临桂新区消防大队、临桂新区一级消防站、临桂新区特勤消防站、图书大厦、桂林中学临桂校区、桂林市中心医院、桂林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综合服务区、桂林市艺术学校新建校舍、临桂新区市直机关幼儿园、桂林市临桂新区供销商贸城、桂林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及业主用房、自治区地税局桂北数据处理中心、桂林地税信息处理中心、财富大厦、桂林市地税局纳税服务综合楼、桂林市工商局工商大厦、桂林警备区机关大院整体搬迁、桂林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桂林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中心。
  苏桥经开区确保开工12项,年度计划投资2.95亿元。主要有:桂林八加一医药、桂林花桥食品生产、罗汉果深加工、桂林恒保医疗用品、苏桥镇中心商业步行街、"安农化工“烯虫丙酯”项目"、桂林苏桥西溪花园、苏桥中央生活城、苏桥园A区综合服务区、桂林锦韩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滑石粉深加工、桂林澳林制药二期。
  力争开工1项。主要有:国电永福发电有限公司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扩建工程建设。
  3.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今年计划新开工建设196项重点项目,项目的投资许可、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用地审批、环评审批等5个主要审批事项的综合审批率要力争在9月底前达到100%。其中:下半年必须确保完成54项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
  (1)区直项目有26项
  其中:桂林至三江高速公路先行用地审批必须于8月底前转报国土部。
  荔浦至玉林高速公路用地审批于8月底前报自治区政府。
  资源至兴安高速公路、灌阳至恭城至平乐高速公路力争于年底前获自治区发改委立项审批。
  桂林两江机场航站楼扩建工程力争于9月底前获国家发改委批复预可研。
  永福“上大压小”热电联产项目力争获国家批复。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尧山新校区五期工程、桂林理工大学雁山校区三期工程的用地审批材料力争于8月底前报自治区政府。
  宝象送变电工程力争于10月底前完成用地审批。宝象变电站配套送出工程于9月底完成占用林地批复。白沙变电站升压改造工程、金水湾送变电工程、大圩变电站升压改造工程、甘棠送变电工程、泗江送变电工程、竹溪送变电工程、遇龙送变电工程、桂南变配套送出工程、定江送变电工程、骆驼变电站配套送出工程力争于年底前完成全部前期工作。
  (2)自治区重大项目21项
  今年纳入自治区考核的16项新开工项目必须于9月底以前完成立项、规划定点、环境评价、水土保持、林地使用、土地预审和土地批复七个环节的审批。主要有:
  临桂新区防洪排涝及湖塘水系工程必须完成林地使用审批。责任单位:临桂新区管委会、市林业局。
  桂林力源粮油综合物流配送建设项目、桂林盘古文化旅游开发项目一期工程、桂林国际旅游商品交易区3个项目必须完成环境评价、林地使用和用地审批。责任单位:项目所在县(区)政府、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和市国土局。
  桂林国奥体育文化项目必须完成环境评价、林地使用和水土保持审批。责任单位:项目所在县(区)政府、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和市水利局。
  平乐县南洲新区农民品交易中心、桂林五里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二期工程)必须完成林地使用和水土保持审批。责任单位:项目所在县(区)政府、市林业局和市国水利局。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桂新校区、桂林无污染硅溶胶蓄电池生产项目必须完成林地使用审批。责任单位:项目所在县(区)政府、市林业局。
  桂林鑫友光伏公司年产500兆瓦晶体硅太阳能电池项目必须完成环境评价和林地使用审批。责任单位:项目所在县(区)政府、市环保局和市林业局。
  桂林众阳光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兆瓦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项目、桂林桂冶粉磨机械有限公司超硬材料粉磨机械设备制造项目、桂林国际电线电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保特缆项目必须完成林地使用和用地审批。责任单位:项目所在县(区)政府、市林业局和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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