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区和全市年中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下半年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2011〕106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临桂新区管委会、苏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及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
现将《贯彻落实全区和全市年中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下半年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Ο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贯彻落实全区和全市年中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下半年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区和全市年中工作会议以及7月23日马飚主席主持召开的投资和工业专题会议精神,做好下半年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我市加快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的紧迫性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团结拼搏、克难攻坚,投资和项目建设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上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但也要看到面临的严峻形势,主要是投资增幅回落0.5个百分点,投资和项目建设存在筹融资渠道不多、资金短缺、用地紧张、前期工作不快、项目储备不足等突出困难和问题,必须尽快扭转这一局面,保持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强力拉动。全市年中工作会议提出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2.9%、投资总量1130亿元的新目标,在上半年已完成投资529亿元的基础上,下半年还要完成601亿元,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急行动起来,振奋精神,加油鼓劲,全力冲刺,继续采取非常办法、非常措施、非常力度、非常政策,超常规工作,确保完成新的目标任务。
二、全年投资目标任务
按照新调整的投资目标,必须尽快分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一)各县区全年新的投资完成目标
秀峰区33亿元,叠彩区45亿元,象山区64亿元,高新区81.5亿元,雁山区18.5亿元,阳朔县97亿元,临桂县162.5亿元,临桂新区31亿元,灵川县102.5亿元,全州县88.5亿元,兴安县110.5亿元,永福县64.5亿元,苏桥园19亿元,灌阳县46.5亿元,龙胜县35亿元,资源县30亿元,平乐县45.5亿元,荔浦县56亿元,恭城县49.5亿元。扣除上半年投资完成数,重新分解下达下半年投资完成目标详见附件1。
(二)主要行业全年新的投资完成目标
水利(含水利电力)25亿元,种植业4亿元,水产畜牧业4亿元,林业3.5亿元,工业投资358亿元(其中工业企业更新改造273亿元),交通投资145.5亿元(其中铁路80亿元,公路及水运60亿元,航空运输业5.5亿元),公共设施管理业122亿元,房产投资152亿元,批发零售业25亿元,社会事业投资37亿元(其中教育21亿元,卫生9.5亿元,文化艺术业4亿元,体育2.5亿元)。扣除上半年投资完成数,重新分解下达下半年投资完成目标详见附件2。
(三)重大项目建设任务
全年全市重大项目669项,年度计划投资511.6亿元。其中: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80项,年度计划投资138.2亿元;市级层面重大项目531项,年度计划投资245.1亿元;区直项目58项,年度计划投资128.2亿元。
下半年,重大项目计划完成投资233.9亿元。其中: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计划完成投资76亿元;市级层面重大项目计划完成投资101.87亿元;区直重大项目计划完成投资56亿元。
1.突出抓好在建、续建和竣工投产项目
今年全市投资续建项目超过1600个,年度计划投资500亿元左右。所有在建、续建和竣工投产项目都要加快实施进度,多形成投资工作量,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其中,全市自治区和市级层面在建、续建和竣工投产重大项目427个,年度计划投资434.5亿元,主要有:
市铁建办2项,年度计划投资80亿元。主要有:贵广铁路(桂林段)和湘桂铁路扩能改造(桂林段)。
市交建办3项,年度计划投资21.3亿元。主要有:灌阳至凤凰高速公路、兴安至桂林高速公路、阳朔至鹿寨高速公路(桂林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