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建设数字城市,开展智慧城市试点,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市市政局、市工信委、市市容局、市公安局)
七、全面加强先进文化建设,提升城市竞争软实力
65.深入实施文化精神、文化精品、文化管理、文化景观、文化惠民五大工程。(市文化局)
66.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塑造城市人文精神。(市精神文明办,各城区政府)
67.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一院两馆”、广电大厦、桂林日报传媒中心、靖江王府及王陵和甑皮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保护、开发和建设一批文化名镇、名街、名村。(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各县区政府)
68.完善文化设施网络,积极推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社区文化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文化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建设,巩固和拓展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广电局,各县区政府)
69.继续办好“百姓大舞台”“百姓大讲坛”“漓江之声”“读书月”等群众性文化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打造艺术精品。(市文化局)
70.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和分级保护制度。(市文化局)
71.完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扩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互联网等媒体覆盖范围,提高公共媒体传播能力。(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广电局、市工信委)
72.努力构建桂林特色文化产业体系,重点培育发展文化休闲、演艺、艺术品、传媒影视、出版发行、文化会展等产业,推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业、高新技术产业、商贸业融合发展。(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广电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
73.围绕建设桂林国际旅游演艺之都、区域性动漫产业基地和书画影视基地的目标,优化文化创意产业空间布局,加快文化创意、文化休闲、文化旅游等产业项目建设,培育发展一批文化创意企业,提高文化产业竞争力。(市文化局)
74.推动“印象?刘三姐”、愚自乐园、临桂五通农民画等国家和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进一步发展,加快桂林国际足球文化产业园、动漫国际城等重点项目建设,努力打造国际文化产业品牌。(市文化局,相关县区政府)
75.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制步伐。(市文化局)
八、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76.加快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全力维护和发展我市优越的生态环境,进一步增强独具特色的城市竞争力,走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77.继续实施科学保护漓江六大工程,加快构建科学保护漓江长效机制。(市漓管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水利局,相关县区政府)
78.大力实施“绿满八桂”绿化造林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植被保护和城市园林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各县区政府)
79.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步伐,加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区保护力度,全面推进以“两江四湖”二期为重点的城市大水系建设,创建一批全国生态县、乡镇、村,提升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