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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

  64.建设数字城市,开展智慧城市试点,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市市政局、市工信委、市市容局、市公安局)
  七、全面加强先进文化建设,提升城市竞争软实力
  65.深入实施文化精神、文化精品、文化管理、文化景观、文化惠民五大工程。(市文化局)
  66.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塑造城市人文精神。(市精神文明办,各城区政府)
  67.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一院两馆”、广电大厦、桂林日报传媒中心、靖江王府及王陵和甑皮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保护、开发和建设一批文化名镇、名街、名村。(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各县区政府)
  68.完善文化设施网络,积极推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社区文化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文化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建设,巩固和拓展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广电局,各县区政府)
  69.继续办好“百姓大舞台”“百姓大讲坛”“漓江之声”“读书月”等群众性文化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打造艺术精品。(市文化局)
  70.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和分级保护制度。(市文化局)
  71.完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扩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互联网等媒体覆盖范围,提高公共媒体传播能力。(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广电局、市工信委)
  72.努力构建桂林特色文化产业体系,重点培育发展文化休闲、演艺、艺术品、传媒影视、出版发行、文化会展等产业,推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业、高新技术产业、商贸业融合发展。(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广电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
  73.围绕建设桂林国际旅游演艺之都、区域性动漫产业基地和书画影视基地的目标,优化文化创意产业空间布局,加快文化创意、文化休闲、文化旅游等产业项目建设,培育发展一批文化创意企业,提高文化产业竞争力。(市文化局)
  74.推动“印象?刘三姐”、愚自乐园、临桂五通农民画等国家和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进一步发展,加快桂林国际足球文化产业园、动漫国际城等重点项目建设,努力打造国际文化产业品牌。(市文化局,相关县区政府)
  75.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制步伐。(市文化局)
  八、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76.加快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全力维护和发展我市优越的生态环境,进一步增强独具特色的城市竞争力,走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77.继续实施科学保护漓江六大工程,加快构建科学保护漓江长效机制。(市漓管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水利局,相关县区政府)
  78.大力实施“绿满八桂”绿化造林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植被保护和城市园林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各县区政府)
  79.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步伐,加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区保护力度,全面推进以“两江四湖”二期为重点的城市大水系建设,创建一批全国生态县、乡镇、村,提升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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