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全面开展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项目建设和改革试点。积极培育阳朔、兴安、龙胜、资源等旅游增长极,推进四条旅游发展轴带建设,培育三大特色产品,开发三大水陆游线,形成七大旅游品牌,健全景区景点交通干线网络,打造1小时旅游圈。(市旅游局、市交通局,相关县区政府)
19.深入开展国家级、自治区级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和广西优秀旅游县、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创建工作,力争创建一批精品示范点。(市旅游局、市工信委、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
20.进一步充实、完善、改进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积极探索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模式。(市旅游局、市编办)
21.加快漓江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漓江收益分配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市漓管局、市旅游局、市财政局,相关县区政府)
22.支持组建大型旅游企业集团,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旅游车船管理、导游人员薪酬和权益保护。深化旅游合作,拓宽客源市场。加快游客集散中心建设,完善旅游信息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市旅游局,市工信委)
23.加强会展业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国际品牌展会的引进移植,打造“中国桂林国际会展”系列品牌,办好中国桂林国际旅游博览会,打造全国知名会展城市。(市博览局)
24.继续办好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市旅游局、市文化局)
25.办好广西第二届园林园艺博览会。(市园林局,雁山区政府)
26.办好中国桂林创新创意文化节暨桂林国际动漫节及各县节庆节事活动。(高新七星区政府、各县区政府)
27.全力争取自治区出台《加快推进桂林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市发改委)
28.大力推进服务业与一、二产业融合发展,调整完善服务业发展布局,积极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着力建设“五大示范区”。(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博览局、市农业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局,相关县区政府)
29.发展新型流通业态,加快培育、引进一批大型流通企业,完善商品市场体系和商业网点布局。(市商务局,相关县区政府)
30.推进建设国家级服务外包基地、云计算服务产业基地。(市工信委、市商务局,相关县区政府)
31.推进建设康复养生养老基地。(市发改委、市民政局,相关县区政府)
32.加快发展金融服务业,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推动更多企业上市融资,努力构建现代金融体系。(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四、全力推进“两化融合”试点,加快完善现代工业体系
33.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构建以中心城区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中心、以临苏路为纽带的临苏经济带、以县域工业集中区为节点的“一城一带多点”工业发展新格局,力争到2015年全市工业总产值突破3000亿元,工业增加值超1000亿元。(市工信委,各县区政府,苏桥开发区管委、西城经济开发区管委)
34.推进广电、电信、互联三网融合,发展壮大电子信息、医药及生物制品、机械、汽车等优势产业,改造提升食品、石化橡胶、冶金有色、包装与竹木加工、电力、建材等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等高技术产业发展,打造特色工业产业基地,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分工、配套化生产的特色产业集群。(市工信委,各县区政府,苏桥开发区管委、西城经济开发区管委)
35.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实施“抓大、壮小、扶微”工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民营经济扶大扶强工程,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建立配套协作关系,扶持中小微型企业入驻园区创业发展,建立完善企业服务体系,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力争到2015年产值超亿元的企业达400家以上。(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