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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工作意见的通知


  (四)进一步做好“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电子政务安全保障的规定,认真做好“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安全保障工作。要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落实信息系统安全责任制,明确信息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人员及有关岗位的信息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和检查。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建设,逐步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落实到信息系统安全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使用各个环节,排查信息系统安全漏洞和隐患,并按要求进行整改和完善。要加强和规范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使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状况逐步达到等级保护要求,要建立健全信息化安全保障培训机制,不断增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技术力量。

  (五)加强“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宣传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政务公开栏、互联网、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大力宣传“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新举措、新亮点,提高社会认知度,努力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各市、县(市、区)须每季度报送2-3篇“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信息至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共同办好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简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领导分工,落实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自治区将根据《规划》的要求制订十二五期间“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实施方案,分解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指导各级各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按照要求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集中用于本地区“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项目立项、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政府网站和数据中心建设等方面,保障本级本部门“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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