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面试时间定于2012年4月中旬,面试地点设在福州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等与职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根据面试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对象(并列第三名者一并列入)。
(四)差额考察。考察由厅政治部组成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
(五)民主测评。结合考察,由干部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部门)组织实施,参加投票人数不得少于该单位(部门)在编人数的80%。民主测评以无计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考察对象得到的同意提任票数不得低于有效票数的50%。
(六)决定任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在对考试成绩、民主测评和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由厅党委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并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五、组织机构
(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
组长:陈义兴厅党委书记、厅长、监狱局第一政委
副 组 长:薛育卿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成员:李陵军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监狱局党委书记、局长
姚立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琦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陈强厅劳教局党委书记、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厅政治部。
(二)考官小组。考官小组由9人组成,一般由有关领导、专家和组织人事干部担任,负责对面试测试和评分。面试实施前,对考官小组成员进行培训。
(三)监督工作小组。由厅纪委、监察室分别指定专人组成,进行全程监督。
六、有关要求
竞争上岗工作在厅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厅政治部具体组织实施,纪委负责监督。各单位(部门)党委要高度重视,动员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踊跃报名,参与竞争,为他们竞争创造条件。竞争上岗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工作制度和回避制度。报名人员要自觉遵守竞争上岗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竞岗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厅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0591-83726849。
附件:1、福建省司法厅副处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职位表
2、福建省司法厅副处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报名审批表
3、竞岗报名情况汇总表
附件1:福建省司法厅副处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职位表
序号 | 职位名称 | 选拔人数 | 职位要求 | 备注 |
1 | 厅法规和司法鉴定处副处长 | 1名 | (1)厅机关及直属行政单位、监狱局、劳教局机关的副调研员及应任正科级职务满3年的人员;垂直管理的监狱、劳教所的副调研员,及应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的人员或曾任过正科级领导职务且任正科级职务满3年的主任科员。(2)大学(含在职大学)以上学历,身体健康。(3)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近3年的年度考核均应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 (1)正在受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近两年内因病累计离岗休息6个月以上的,不得报名参加竞争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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