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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北京市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北京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相关负责同志组成,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完善北京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例会研究换届选举工作,从市纪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办、市妇联抽调专人,共同做好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各区县及街道(乡镇)也要相应成立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各区县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是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第一责任人,各街道(乡镇)党政一把手是直接责任人。
  按照"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的原则,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提倡和鼓励按照民主程序将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社区居民换届选举委员会主任,将社区党组织书记选举为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将社区党组织成员选举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依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二)做好培训宣传工作。按照分层培训、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培训工作,确保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办事处)主管领导以及各级选举工作人员熟知换届选举的法定程序和相关规定,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好全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宣传周"活动,重点宣传选举相关法律法规、中办发[2010]27号文件和京办发[2011]26号文件精神,以及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加快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认真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鼓励落选人员通过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加入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等方式继续为社区居民服务。对于国(境)外机构或个人采访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活动的,要履行有关程序。
  (三)研究解决换届选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区县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机构要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给予必要的帮助指导,并及时研究解决换届选举中出现的各类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社区居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提前化解矛盾;要将问题比较突出的难点社区作为指导选举工作的重点,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对选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北京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选举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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