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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通知的通知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通知的通知
(昌州政办发[2011]9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18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园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专题进行研究部署。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顺利开展松材线虫病的防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重视松材线虫病预防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预防松材线虫病工作重要性以及造成危害的严重性。
  三是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工作。要充分发挥林业有害生物基层测报员、护林员、护林防火巡查员的作用,实现对山区天然林松材线虫病监测的全覆盖。各县市林业局森防检疫站要加强对木质包装材料、电缆盘等疫情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四是建立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制度。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每年开展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并及时上报普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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