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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人民政府关于组建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通知
昌吉州人民政府关于组建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通知
([2011]28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自治州各委、办、局,人民团体:
为推进自治州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革,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组建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正县级建制,为自治州人民政府主管机关后勤事务的直属事业机构。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事宜另文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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