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经常分析党内思想状况,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引导。根据上级党组织安排,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建立党员信息库,为党员管理工作搭建信息化平台。
9、加强党员服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健全和落实机关基层党组织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及时掌握党员需求,积极反映、推动解决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大对生活困难党员的帮扶力度,大力开展党员互助、党组织扶助等帮扶活动。认真做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的服务工作。
10、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认真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吸收在工作第一线的业务骨干、女同志和优秀青年入党。指导共青团组织做好团员“推优”入党工作。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
三、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协助职责
11、协助部门(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机关党委(总支、支部)要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充分发挥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紧紧围绕本部门(单位)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充分调动机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协助本部门(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
12、协助党组(党委)管理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机关党委(总支)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选举结果,由机关党委(总支)审批。加强对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统一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负责人,由机关党委(总支、支部)根据群众民主推荐情况提出建议人选,经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审查同意,按照各自章程和有关程序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级群众组织审批。
13、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做好干部考核和评议工作。配合本部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干部人事部门在呈报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讨论前,须征求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意见和建议。
14、协助党组(党委)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协助党组(党委)认真落实服务型机关建设要求,健全党的作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联动机制,建立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常设机构,深化“群众评议机关”活动,不断增强机关作风建设的生机和活力,提高机关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