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煤炭局关于全市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煤炭局关于全市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煤炭局关于《全市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全市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市煤炭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和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搞好全市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太原市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金旺(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王宇魁(市长助理、市煤炭局局长)
  潘福官(山西煤监局太原分局局长)
  成 员:李春生(市煤炭局副局长)
  李海森(山西煤监局太原分局副局长)
  王晓峰(山西煤监局太原分局副局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局,主任马全林,副主任刘瑞峰、郭昭君。
  二、检查范围、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范围:全市监管范围内所有煤矿。
  (二)检查方式:市政府统一组织2个市级督查组,采取一听、二看、三议、四查及抽查考试方式,逐矿排查。整合重组煤矿分四类进行检查:生产矿井、改造建设矿井、持证改造建设矿井、未开工建设矿井。
  (三)时间安排
  2月16日-18日:对参加督查工作的全体人员进行有关重组整合煤矿改造建设法律法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检查要求及注意事项的集中学习培训。
  2月18日-5月15日:督查组分片开展督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完成整合重组转入生产矿井
  1.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六大员”是否到位、合格、称职,专业是否对应,“五人小组”安全监管包保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政府、部门及企业挂牌责任人是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煤矿通风管理工作是否做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监控正常”。
  3.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是否做到“应抽尽抽、先抽后采、抽采达标”,瓦斯超限是否立即停产撤人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是否配备了专职瓦斯检查员,是否落实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