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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振兴战略的意见

  (四)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创新。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和完善鼓励创新政策,扶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支持企业围绕高原特色产业发展,积极建设科技创新载体,培育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的规模型企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围绕能源、矿产、农畜产品加工、食品、建材、藏药等重点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加强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新产品研发。对事关全区经济增长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组织技术力量攻关突破,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坚持“择优扶强”原则,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提高产品档次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支柱产业集聚发展。

  (五)加强自主品牌培育工作。立足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支撑产业发展,加强品牌建设规划,制定品牌建设政策措施。支持品牌建设基础性研究,加大自主品牌的宣传与推介力度,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质量水平较高、具有较强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扶持和培养一批高原特色产品出口企业,拉动外向型经济发展。建立健全名牌产品培育评价体系,形成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竞争力为基础的名牌产生机制。完善品牌建设激励机制,从税收、金融等方面对名牌企业发展给予特殊支持。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在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优先考虑区内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名牌的产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名牌的违法行为,营造有利于名牌企业发展壮大的市场环境。积极挖掘和申报具有西藏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六)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整合质监、工业和信息化、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监管、税务、金融、检验检疫等行业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完善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逐步构建全区质量诚信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质量诚信档案,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依据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和惩戒制度,形成对失信行为惩戒和对守信行为激励的机制。发挥质量协会、企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

  四、提升产业发展质量

  (七)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牧业。按照“优势区域、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先发展”和“区域集中、规模做大、质量提升、效益提高”的发展思路,积极推进农牧业特色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加快构建农牧业标准化体系,以大宗和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制定完善包括产品品质、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环境条件在内的农牧业地方标准。强化科技示范带动,推动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农牧业标准化示范区和产业带建设,推广应用农牧业标准生产技术,提高优势特色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覆盖率。大力推进农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发展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积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快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监控。
  (八)大力提高工业整体素质。坚持合理有序开发优势矿产资源,推进矿产企业兼并重组和矿区整合,延长矿产品加工产业链,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严格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鼓励节能材料和新型环保材料开发与应用,加强建材产品质量监管,促进建材产品换代升级。推动以高原特色农牧林产品为原材料的食品精深加工,加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提升产品档次和质量,扩大生产规模,促进特色食品加工业、特色生物产业发展壮大。整合藏药材资源,完善藏药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推进藏药规模化、集约化。在保持和弘扬民族文化特色、挖掘传统技术的基础上,积极应用现代技术改造和提升民族手工业,逐步推动民族手工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建立和完善部门间协作机制,鼓励扶持西藏企业及其产品走出国门、扩大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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