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目标:全区7个地(市)全面开展质量兴地(市)活动。普遍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和工业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工业产品总体质量水平接近或达到国内平均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95%以上的工业产品按照国内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水泥等重要工业产品和食品药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自产产品出口合格率达到100%。形成一批具有西藏特色、竞争力较强、在国内影响大的知名品牌,力争西藏名牌产品达到20个。
--工程质量目标:大力提升交通、水利、水电、住房、市政设施等工程质量水平,严防工程质量事故。竣工工程质量和安全、环保、节能、卫生等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性交验合格率达到90%以上。室内装饰工程节能环保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
--服务质量目标:旅游、交通、电信、金融、保险、商贸、公共卫生、房地产、信息咨询等主要服务行业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制定服务业地方标准20项以上。服务业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率达到80%以上,A级景区全部通过管理体系认证。服务业用户满意度测评体系有效建立,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消费者满意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环境质量目标: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全面达标,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重点地区生态退化趋势得到有效遏止,城镇生态环境与绿化水平明显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逐年提高,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农牧区环境全面改善,环境质量评价与环境质量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初见成效。力争“十二五”时期植树造林26万公顷以上,退牧还草480万公顷以上,治理沙化土地18万公顷以上,综合治理水土流失3万公顷以上,主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核定范围内。
到2020年,全区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质量状况达到一个新水平,形成一批区域特色优势明显、质量水平高、竞争实力强、在国际国内影响大的知名品牌,质量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高。
三、强化企业主体地位
(三)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质量兴企活动,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办法,建立完善从产品设计、原材料生产及采购、生产加工、关键工序控制、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销售台账、不安全产品召回、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行卓越绩效管理,确保规模以上企业全部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中涉及环境影响的企业要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涉及食品安全的企业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医药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通过药品(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药品经营企业通过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纳入国家生产许可、市场准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按规定条件和程序,通过国家生产条件及质量管理能力审查,产品获得生产许可或强制性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