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体要求。一是统一规划布局。按照注重实效原则,以水源为依托,以区(市)为单位,以万亩灌区为单元,根据不同的水源、种植作物、产业结构等情况,科学规划布局,对农田水利设施进行统筹规划、集中建设、规模治理,做到区(市)一次性整体规划,分步骤、分部门具体实施。二是统一水源配置。所有涉及农田水利的项目必须经过专业的水资源论证,根据各区(市)水资源分布情况,对当地水和外调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统筹考虑,依据灌溉定额对不同灌区供水需求进行统一安排,保证每一处灌区都有可靠的水源保障。三是统一技术标准。各类农田水利工程设施都要依据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节水模式进行规划建设,着力打造精品工程。四是统一稽查验收。各区(市)要按照统一技术标准和不同行业项目管理要求,对不同渠道投资的灌排工程进行统一的稽查和验收,确保工程整体效益发挥。五是统一管理体制。骨干工程由水管单位统一管理,田间小微型工程通过明晰产权统一交由用水户协会管理。六是统一调度运行。不同类型项目区建成后,依据工程体系状况,由水管单位进行一体化运行调度,确保发挥灌区功能。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大幅增加投入。要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认真落实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政策,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要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使用管理,运用市场化融资手段,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起政府主导、多元投资的稳定增长投入机制。要强化资金统筹使用管理,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充分整合农村涉及农田水利资金,集中投入,整体推进。要建立完善投入激励机制,落实奖补政策,通过以奖代补、先干后补、多筹多补、多干多补等方式,调动基层投资建设的积极性,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发挥基层群众在“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二)推动改革创新。要按照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加快建立基本水价、综合水价制度。要充实专业技术人才,抓好村级水利员的选配,积极发展农民用水者协会、水利合作社、供水联合体等合作组织,确保2年内基本建立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三)严格监督检查。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实行全程监督,严防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防滞留、挤占、截留和挪用资金。要实行达标销号制度,确保治一片、成一片。对进度迟缓、工作不力、存在问题的地区,要跟踪督导、限期整改;对完不成建设任务目标或出现重大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