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的意见
(枣政发[2011]64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的意见》(鲁政发[2011]46号)精神,为大幅提升农田水利建设水平,推动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的重大意义
经过多年坚持不懈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我市农田灌排条件持续改善,抗御旱涝灾害能力显著增强,粮食连年增产增收。但从整体上看,全市农田水利设施标准低、配套差、老化失修等问题仍普遍存在。“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是确保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决定性因素,是保障农村民生、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的重大意义,抢抓机遇,积极作为,为夯实农业持续发展、农村和谐稳定的水利基础作出积极贡献。
二、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上级关于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文件精神,切实将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以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前提,对“山水田林路、干支斗农毛”进行集中、规模、彻底治理,建设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集成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成有灌溉设施、有水源依托的高标准农田200万亩。一是实现耕地灌区化。以区(市)为单位,把耕地有序地规划到不同类型灌区中,以灌区模式规划治理,同时根据不同水土资源条件和农业发展规划布局,通过新建一批、恢复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灌区,全面提高全市灌区灌排设施配套水平。二是实现灌区节水化。围绕节水增效,以灌区为单元,因地制宜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建设高效型、生态型、节水型灌区。要充分利用除险加固后的水库水源,实行多水源联合调度,发展管道灌溉、喷灌、滴灌;井灌区要积极推行自动控制管道输水灌溉模式,实现灌溉节水化、智能化。三是实现节水长效化。通过规范建设程序、完善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管护责任、强化调度运行等有效措施,确保节水工程良性运行和持续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