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学雷锋树典型活动,加强社会道德风尚建设。开展“与雷锋精神同行”系列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每年总结推广一批学雷锋活动的先进经验、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典型,每两年组织开展首都道德模范、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和文明北京新市民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领社会文明风尚。
3、开展“永远的雷锋”志愿行动,推进社会志愿服务常态化发展。将每周六定为“学雷锋志愿活动日”,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学雷锋志愿行动。以学雷锋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为引领,培育一批学雷锋志愿服务品牌团队,进一步加强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动员广大市民群众广泛参与各类道德实践活动,开展扶老助残、帮困解难、应急救助、便民利民的社会志愿服务。以环境、秩序为重点,广泛开展公共文明引导行动和清洁城市活动;面向空巢老人、农民工及其子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志愿帮扶活动;面向社区、村镇,广泛开展日常便民志愿服务活动;面向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广泛开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的社会志愿服务。推动驻京部队结合实际和军(警)民共建工作,积极开展学雷锋活动。
4、开展“雷锋精神进校园”活动,加强未成年人及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弘扬雷锋精神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网络教育有效衔接。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学雷锋主题班日、主题队日、主题团日、“三个一”(学一次雷锋事迹、做一件好事、续写一篇雷锋日记)活动,开展“学道德模范、诵中华经典、做有德之人”、“践行北京精神,争做文明小使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和德艺双馨文化名人的育人作用,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高等院校广泛开展主题演讲、报告座谈、读书征文、网上互动等活动,以大学生志愿服务、“红色1+1”(大学生党支部与社会基层党支部结对子)、暑期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开展学雷锋活动。
5、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加强以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建设。党政机关要开展“践行雷锋精神、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执政为民的良好作风为全社会学雷锋作出表率。企业要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广泛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活动,把雷锋精神转化为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商场、集市、宾馆、医院、银行、邮局、电信、电力等窗口单位,公园、广场、车站、机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要广泛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使之成为传播雷锋精神的窗口。社区、村镇要适应群众需求,广泛开展“学习雷锋、奉献爱心”服务活动,促进邻里关爱,建设和谐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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