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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张政办〔2011〕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张家口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张家口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河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年-201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我市职业病防治现状
  我市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重点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和劳动用工管理,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企业职业卫生条件明显改善,职业病高发势头得到一定遏制。目前,我市工矿企业以煤矿、铁矿、金矿开采、冶金、烟草、火力发电、煤矿机械制造、制药业为主。
  经统计,现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约为125万人。我市职业病危害因素以粉尘危害因素为主,是全省尘肺病发病较严重的城市之一,约占职业病病人总数的83%。2010年共计报告尘肺新发病例157例。截止到2010年12月30日,我市累计尘肺病例3214例,其中Ⅰ期尘肺2268例,П期尘肺851例,Ш期尘肺95例。
  近年来群发性职业病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着劳动者健康,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卫生问题。一些县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够,职业病防治投入不足;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措施不到位,执法不够严格;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不够,没有形成合力;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认识不足,对劳动者健康重视不够,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许多中小企业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恶劣;劳动者缺少职业病防护知识,自我防护意识差;职业病防治机构数量少、技术能力差,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不够深入,还没有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广泛应用,新的职业危害不断出现,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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