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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桂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工作先进县的决定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桂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工作先进县的决定
(市政〔2009〕15号)


  2008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县(区)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围绕水产畜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农民增收的总目标,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促进了全市水产畜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县(区)政府发展水产畜牧兽医事业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全市水产畜牧业再上新台阶,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取得显著成绩的临桂县等6个县予以表彰。平乐县对动物防疫工作高度重视,大胆创新,探索出一套保障村级防疫员待遇,充分调动村级防疫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免疫密度和质量提高的管理办法,得到了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和市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其经验正在向全区推广,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平乐县动物防疫工作创新奖。
  希望受表彰的县(区)再接再厉,奋发进取,为加快全市水产畜牧业的发展做出更大成绩。市人民政府号召全市特别是水产畜牧兽医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2009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快全市水产畜牧兽医事业的发展,确保今年农民增收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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