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组长:刘明昱 副市长
成 员:张晓武 市政府秘书长
樊伊宁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家城 市规建委主任
章熙骏 市发改委主任
钱尚志 市财政局局长
陆 斌 市审计局局长
张小玲 市监察局局长
唐 诚 市环保局局长
莫庭金 市水利局局长
于超凡 市市政局局长
何秋明 市园林局局长
陆华军 市市容局局长
李志刚 市旅游局局长
陈惠民 两江四湖指挥部副指挥长
黄福喜 象山区区长
赵子兑生 秀峰区区长
何运保 高新七星区区长
黄洪斌 叠彩区区长
杨思情 雁山区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规划编制的管理和协调及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并设专职工作人员2-3名,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建设委员会。
六、规划设计组织方式
(一)业主单位:市规划建设委员会
(二)编制单位的确定
1.综合规划及设计所需的地形图由市测绘院承担修测任务。
2.所有规划、建筑、勘察、测绘项目必须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采购手续。
3.已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由业主单位(指挥部)继续推进完善规划。
(三)技术协作单位
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市综合设计院、市蓝天设计院、市测绘研究院、市城建档案馆、各城区建设局
七、老城改造综合设计的责任要求
(一)纳入市级老城疏解提升改造计划的项目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前期和规划工作,具体由市规划建设委员会承担,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协调工作。
1.规划改造范围内1:500地形图修测,由市测绘院负责。
2.规划策划、编制单元划分、专项及费用估算。
3.组织编制桂林老城改造技术导则和实施技术标准。
4.市规建委负责任务发布、编制设计任务书、设计单位遴选、组织规划审查(组织专家评审会)等技术服务工作,规划方案经技术审查后报市政府审定。
5.“穿衣戴帽”工程的“一对一”实施设计。
(二)具体改造项目的实施设计
规划范围内所有改造施工图设计在城市设计的引导下,由各业主单位、指挥部或城区可按照业主责任制自行组织完成后按程序审定。
八、规划设计工作安排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