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近期老城疏解提升改造综合规划设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9〕50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桂林市近期老城疏解提升改造综合规划设计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ОО九年四月九日
桂林市近期老城疏解提升改造综合规划设计工作方案
桂林是国际性风景旅游城市和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为进一步加强保护和改造老城,塑造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新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丰富旅游资源,扩大旅游内涵和外延,高水平地指导桂林老城的疏解保护和提升改造,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规划名称
“近期桂林市老城疏解提升改造综合规划设计”,具体结合近期老城疏解提升的建设项目组织开展各相关及不同层面的规划编制组织工作,为近期老城功能疏解更新和城市形象提升改造提供规划安排、城市形象设计和改造项目设计。
二、规划编制指导思想
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城市的城市性质,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支撑、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思路,
以疏解提升老城,“打造旅游休闲目的地”为目标,“突出文化内涵,突出山水特征、突出城市特色”,围绕近期城市改造建设的项目,高质量、高水平地编制各类规划,为城市持续功能更新和城市形象风貌的塑造提供较为长期的系统性解决规划方案,并对2009年度的改造项目提供具体的实施设计。
三、规划内容和服务定位
本次综合设计从内容上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满足于不同的工作要求,在工作组织上以分属于不同的主体。
(一)老城核心区更新规划策划及色彩、广告、照明专项规划:对老城核心区围绕老城疏解、功能更新、特色风貌营造等目标,划定改造单元并明确功能,提出交通优化、改造强度控制、建筑形象、城市色彩、照明及广告等形象要素统筹、改造策略安排等规划要求,为城市整体形象的营造和功能的更新优化提供战略性的解决方案,并编制“城市色彩专项研究”、“城市广告专项规划”、“城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为我市较长时间的老城疏解提升改造建设提供系统的规划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