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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精简桂林市经贸代表团赴香港澳门人员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精简桂林市经贸代表团赴香港澳门人员的通知
(市政办〔2009〕72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当前公务人员出境出国的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领导批示,我市定于2009年4月19日赴港澳经贸代表团人员精简为6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我市此次经贸代表团团长由市政府黄俊华副市长担任,成员为:市投资促进局刘涛、黄捷,高新区秦伟、永福县雷陈、苏桥经开区马魁。凡未列入名单的原县区和市直单位人员,将不参加此次活动,请各单位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参加本次赴港澳的县区要认真对待,及时通知客商并做好项目对接工作,活动日程及方案原则不变,如有调整,则以调整后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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