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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全市蔬菜基地、市场平均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6%以内;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水产品氯霉素检测合格率和生猪“瘦肉精"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3.县城以上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乡(镇)达到92%以上。
  4. 酒类批发“随附单”使用率达到100%,酒类零售“随附单”索取率达到60%以上。
  5.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含小作坊) 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小作坊1 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建立质量安全档案。
  6.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及种植、养殖基地清查率达到100%;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达到100%。
  7.县城以上市场、超市和乡镇、街道及社区便民超市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
  8.全面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
  9.推行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制度的行政村达到80%以上。
  10.全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与各县(城区)政府以及市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制定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丽华  市委常委、副市长、宣传部长
  副组长:张执雪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龙实华  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副主任、市食品安
  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江冰欣  市财政局副局长
  樊小林  市农业局副局长
  王道平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王云松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
  沈祖亮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裴 军  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炜明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隋国华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 潇  桂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隋国华同志兼任。
  三、整顿任务及牵头单位
  重点就以下八个方面进行集中整顿:

  (一)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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