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市蔬菜基地、市场平均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6%以内;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水产品氯霉素检测合格率和生猪“瘦肉精"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3.县城以上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乡(镇)达到92%以上。
4. 酒类批发“随附单”使用率达到100%,酒类零售“随附单”索取率达到60%以上。
5.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含小作坊) 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小作坊1 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建立质量安全档案。
6.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及种植、养殖基地清查率达到100%;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达到100%。
7.县城以上市场、超市和乡镇、街道及社区便民超市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
8.全面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
9.推行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制度的行政村达到80%以上。
10.全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与各县(城区)政府以及市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制定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丽华 市委常委、副市长、宣传部长
副组长:张执雪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龙实华 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副主任、市食品安
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江冰欣 市财政局副局长
樊小林 市农业局副局长
王道平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王云松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
沈祖亮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裴 军 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炜明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隋国华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 潇 桂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隋国华同志兼任。
三、整顿任务及牵头单位
重点就以下八个方面进行集中整顿:
(一)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