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09年二季度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攻坚战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9〕85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临桂新区管委会、苏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桂林市2009年二季度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攻坚战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ΟΟ九年六月三日
桂林市2009年第二季度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攻坚战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市项目建设年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全年74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二季度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攻坚战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73号)精神,从2009年4到6月,在全市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攻坚战,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是:集中力量对2009年内要开工的项目加快审批,
2009年上半年争取基本完成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完成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的40%以上,确保实现自治区和市级层面新开工重大项目开工率达到60%。力争完成全年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市级权限范围内各项审批工作。
具体目标是:(1)除由国家审批核准的项目外,自治区和市级层面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要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具备开工条件;(2)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预备开工项目前期工作,二季度要力争完成50%,三季度要全部完成,达到开工条件要求;(3)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项目,6月底前要将各项报批材料上报国家;(4)第二批新增中央投资桂林市项目要在6月底完成前期工作并全部开工建设。
二、工作任务
2009年二季度要确保完成两大方面项目前期工作:一是自治区和市级层面统筹推进开工重大项目共88项,其中,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15项(区直4项),市级层面统筹推进开工重大项目共73项。二是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284项。
(一)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开工项目
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二季度要完成15项,其中,区直项目4项,自治区层面重点1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