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方案的通知
(市政〔2009〕88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桂林市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方案(2009-201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 林 市 人 民 政 府
二ΟΟ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桂林市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方案
(2009-2012年)
为加快建设有桂林市特色的技术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我市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实力,推动桂林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意见》(桂政发〔2008〕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方案(2009-2012年)》(桂政办发〔2009〕8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强农业、重民生,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促发展,全面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提升标准化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重要技术标准研制推进工程
1.加快标准化工作机制创新,建立健全基本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标准研制体系。构建适应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和协调机制,形成以政府宏观管理为指导、以企业为主体、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在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技术依托的技术标准研制体系。引导有实力的企业提出国家标准新项目,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力争将我市优势产业的企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突出重点,提升我市产业技术标准的话语权。以汽车及零部件、食品、锰业、机械电器、电子信息5个规划超100亿产业,以橡胶制品、医药及生物制品、竹木加工、建材、电力生产5个规划超50亿产业,以及橡胶机械、电工材料、数显装置、量具量仪、机床、旅游、医疗器械、特色农产品等优势产业和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以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科技创新成果为先导,积极开展重要技术标准研究,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鼓励企业制定更高的企业标准,并逐步升级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