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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2009〕101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桂林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 林 市 人 民政 府
二ΟΟ九年九月十七日

桂林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二五”时期是桂林市推动科学发展,科学保护漓江,全面建设临桂新区,做强高新产业,领跑区域旅游,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十二五”规划,对于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进一步增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推动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桂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和2009年全区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桂林市实际,制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编制“十二五”规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广西及桂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把桂林建成现代化国际旅游名城、历史文化名城、生态山水名城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战略目标。深入开展调研,充分凝聚智慧,认真分析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对广西及桂林的影响,准确把握基本市情和发展阶段特征,立足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着重解决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明确“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使其成为指导全市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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