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冬春水利建设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通知
(市政办〔2009〕103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桂林市冬春水利建设科学发展三年计划(2008-2010)》已经桂林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ΟΟ九年七月三日
桂林市冬春水利建设科学发展三年计划(2008-2010)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掀起水利建设新高潮的决定》(桂发〔2009〕9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冬春水利建设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77号)精神,推进我市冬春水利建设,进一步加快我市水利设施建设步伐,巩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促进富裕文明和谐桂林建设,结合桂林实际,制定2008-2010年冬春水利建设科学发展计划:
一、实施冬春水利建设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重要意义
水利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更是农业的命脉。我市洪涝干旱频繁,农业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不强,水利基础设施薄弱。2007年,全市有效灌溉面积325.64万亩,比历史最高2004年减少了2个百分点;现有418座水库中,有255座水库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占水库总数的61%;110万农村人口存在饮水安全隐患。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已经成为制约我市粮食生产、保障民生以及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主要因素。加快水利建设,增强水利保障能力是当前科学发展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二、计划目标、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计划目标
1.新增和恢复农田有效灌溉面积24万亩,农田旱涝保收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80%以上;
2.全市255座病险水库基本得到除险加固,新增和恢复水库蓄水能力1.18亿立方米,新增和恢复供水能力1.5亿立方米;
3.新建标准河堤20公里,保护受洪水威胁地区人口20万人,保护农田6.7万亩;
4.新增农村饮水安全55万人;
5.桂林市防洪及漓江枢纽工程建设实现新的突破,桂林市防洪及漓江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二)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