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09年11月1日前:依法对闲置土地进行处置;集中力量查处违法用地。
6.2009年11月20日前:各县总结大会战工作,并将大会战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汇总上报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
对各县百日大会战工作成果进行抽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措施到位。成立百日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俊华 副市长
副组长:何年养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章熙骏 市发改委主任
黄家城 市规建委主任
刘康禄 市经委主任
朱名华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成 员:姚元富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宝玉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毛喜才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高 亮 市信息办副主任
谷海洪 市规建委副主任
杨克林 市经委副主任
林年萍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何年养兼任,副组长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姚元富、张宝玉、毛喜才担任,办公室成员为刘孙荣(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副主任)、郭泽新(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长)、俸国雪(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利用科科长)、林加桂(市国土资源局耕保科副科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百日大会战,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各县要进一步提高对百日大会战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清我市用地需求和耕地保护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项目用地报批和土地供应、违法用地查处各环节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各县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把百日大会战作为2009年下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集中人力,集中时间,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做好项目对接,摸清下半年新开工项目情况,确保项目用地;各县要结合实际,开展国土资源管理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土地管理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新举措、新办法。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掌握盘活用地情况。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百日大会战情况统计上报工作,从2009年9月起,每月5日前,将上月存量土地台帐、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工作进行和存在问题等情况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汇总上报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