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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桂林“双保行动”节约集约用地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桂林“双保行动”节约集约用地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9〕135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国土资源局《桂林“双保行动”节约集约用地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ΟΟ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桂林“双保行动”节约集约用地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二ΟΟ九年八月十九日)

  为深入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和“桂林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保卫战”,切实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和供应,决定于2009年8月至11月组织开展桂林“双保行动”节约集约用地百日大会战(以下简称百日大会战)。为确保百日大会战取得实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通过清理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土地,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严格控制项目用地规模等措施,提高土地资源保障能力,切实保障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自治区重大新开工项目、技改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坚守桂林耕地红线,为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40亿元目标任务提供用地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重点项目用地审批。继续加强项目对接和项目用地审批服务,加快组织用地报批材料,确保报批材料质量,开展集中审查报批材料,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快用地审批速度。
  (二)加快征地拆迁工作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地拆迁工作的通知》(桂政办〔2009〕64号)精神和市政府8月13日召开的用地报批和征地拆迁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快征地拆迁工作进度,确保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能够及时达到供地条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进一步清理和处置闲置土地。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在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中加快处理批而未用土地等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9〕44号)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闲置土地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市政〔2007〕79号)要求,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在对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和处置工作。依照处置闲置土地的规定和政策,区别闲置土地的不同情况,按照“以用为先”的原则,采取多种切实可行的方式对闲置土地及时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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