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 三级评估应对必要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做出概略评估。
1 应对评估区内分布的主要地质灾害的基本特征、发育现状,以及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评估。现状评估可以定性分析为主,进行分析评估。
2 应对建设场地范围和规划区内,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以及建设项目本身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评估。预测评估可以定性分析为主。
3 应综合评估建设场地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程度,说明主要地质灾害种类和危害程度,对建设场地适宜性做出评估,并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与建议。
5.1.8评估报告的内容,应根据任务要求,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及工程特点等具体情况确定。一、二级评估,应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三级评估应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
5.1.9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是评估工作最终成果,编写报告所依据的各类资料,应进行检查、鉴定、整理、分析,确保各类资料准确、可靠。
报告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论据充分、结论明确,附图规范、实用、易懂。图面布置合理,便于使用单位应用。
主要附图:评估区地理位置图;评估区地质灾害分布图;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图;基础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剖面图及有关照片。
5.1.10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提纲(附录B)
5.1.11 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参照国土资源部行业标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进行。
6 地质灾害评估
6.1 崩塌
6.1.1 本节适用于在天津北部山区陡峭的斜坡地段附近进行工程建设、矿产开发时,对于可能发生崩塌地质灾害的评估。
6.1.2 崩塌现状评估
1 阐明崩塌区的大气降水、水文情况。
2 阐明崩塌区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体结构类型、结构面的产状,发育程度,组合关系、力学属性、延展和贯穿情况。
3 阐明崩塌类型、规模,崩塌体的大小,崩落方向,崩塌区的斜坡外形,坡度,危岩分布和山脚堆石情况。
4 阐明崩塌区的人类活动。
5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其危险性和对工程危害的范围与程度做出现状评估。
6.1.3 崩塌预测评估
1 对工程建设中或建成后可能引发或加剧崩塌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危险性和危害程度做出预测评估,在必要的监测基础上,对崩塌的规模、方向、影响范围、发展趋势进行预测。
2 分析崩塌体发展的可能性,分析降水、人为活动等因素对崩塌体的影响。对建设工程可能遭受崩塌灾害的可能性、危险性和危害程度做出预测评估。
6.1.4 崩塌危险性大小按表6.1.4判定。
表6.1.4 崩塌危险性判定表
经济损失(万元)、人员死亡危险性 (人)
崩塌体(103m3)
| <100、<3
| 100~500、3~10
| >500、>10
|
<0.5
| 小
| 中等
| 大
|
0.5~5
| 中等
| 大
| 大
|
>5
| 大
| 大
| 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