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启用建筑业统计网上直报系统的通知
(建筑[2009]161号)
各区、县建委,统计局,各有关企业:
近年来,随着本市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统计已成为行政部门和企业管理决策的基础,对推动建筑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优化建筑业统计环境,简化建筑业统计程序,减轻建筑业企业统计工作负担,建立起规范、有序、高效的统计工作制度,市建委和市统计局将原来分别执行的统计报表制度合二为一,共同开发了建筑业统计网上直报系统,并于2009年3月16日正式启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与内容
1.本市已取得建筑业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含中央驻津企业)均应参加建筑业统计工作。
2.建筑业统计网上直报系统分为年度报表、季度报表以及月度监测报表,涉及法人单位基本情况、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完成情况、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劳务企业填写)、信息化情况主要指标、建筑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等内容。
二、报送方式与时限
表号
| 表名
| 填报范围
| 报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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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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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 法人企业
| 每年2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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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 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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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2
| 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
| 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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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3
| 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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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4
| 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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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5
| 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 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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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6
| 信息化情况主要指标
| 法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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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8
| 建筑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
| 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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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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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2
| 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
| 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 每季末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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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4
| 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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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8
| 建筑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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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3
| 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
| 每季后1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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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5
| 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 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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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度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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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3
| 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
| 上年年度工程结算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
| 每月1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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