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本市企业扩大在建设项目中市场份额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本市企业扩大在建设项目中市场份额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经[2009]154号)


各相关委、局,各相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关于当前促进经济发展的30条措施》的要求,经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本市企业扩大在建设项目中市场份额的实施方案》。现将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特此通知。

  二○○九年三月五日

关于支持本市企业扩大在建设项目中
市场份额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 “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总体要求,按照市委《关于当前促进经济发展的30条措施》(津党发[2009]6号)安排,为加大扶持企业力度,支持本市企业提高在城市建设中市场份额,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优秀诚信企业中标率。在工程建设施工招标中提升资信标分值,增加工程和资信业绩作为评审加分因素,强化诚信企业的投标优势。凡取得鲁班奖和本市建设工程金奖海河杯等工程奖项,无工程质量、市场监察、农民工工资拖欠等不良信用业绩的企业,一律在投标过程中予以投标资信加分。
  二、提升本市企业资质等级。鼓励骨干、大型施工企业资质升级和增项,扩大企业工程承揽范围。支持优秀、诚信的二级企业晋升一级资质,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扶植乡镇建筑业企业提高资质等级,巩固乡镇建筑市场份额,提高新农村建设占有率;鼓励有新型施工技术和专利的企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扶植中、小建筑业企业发展,壮大本市建筑业企业规模。
  三、建设项目优先选用本市产品。2009年本市工业产品市场占有率由目前的40%提升至70%。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建设项目中,特别在政府投资的工业、文教、卫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农业等政府投资项目,采购建材和设备产品招标,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用《全市工业企业建材产品推荐目录》中的产品。鼓励全市设计企业发挥设计环节的产品推荐作用,在设计过程中优先选用推荐本市工业产品。
  四、做好建材产品备案管理。为保证在建设工程中优先选用质量好的本市建材、机电产品,保证工程质量,对建筑用钢材、水泥、机电设备、建筑门窗、管材管件、墙体材料、外墙涂料、防水材料、建筑幕墙、散热器、电线电缆、水泥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等13类建筑材料进行备案。扩大本市产品的使用量。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