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和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5、从抓好源头治理入手,扎实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通道。积极推进“网上信访”,方便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继续搞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场所软硬件建设,深入开展文明接待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接待水平。完善领导接访和干部下访制度,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全员参与接访工作,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要安排一天接待群众来访,其他领导成员每周安排一天接待群众来访。要定期公布“接待领导名单”,抓好“公示、接访、包案、落实”等各个环节工作,重点做好接访后领导包案、协调化解、帮扶稳控工作。围绕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要主动深入基层办实事、解难题,广泛深入开展信访调研,强化信访工作的超前性和预见性,从政策层面及时提出针对性强的对策,变“事后处理”为“超前化解”,千方百计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按照全市要用半年时间针对严峻经济形势带来新问题开展矛盾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排查重点应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拆迁、征地、住房保障、改革改制等社会热点问题,排查工作要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的标准,把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单位排查与系统排查结合起来,形成四级排查网络,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6、坚持把以人为本的思想落到实处,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的分析研究,及时、真实、准确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民智、民意、民情的顺畅上达。严格初信初访的办理程序、制度和要求,提高一次性处理信访问题的成功率,减少群众重复信访和越级上访,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都要精心再精心,细致再细致,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要继续深入开展对重复信访的专项治理工作,把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问题和做好思想疏导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凡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明确规定应当解决的,要千方百计采取措施,不折不扣认真解决;对虽无明确规定但群众要求合理的,要抓紧制定相关方案,积极创造条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解释工作;对无法解决或要求不合理的,既要坚持原则,不乱开口子,又要讲清道理,说服教育,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