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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矿山企业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5.采矿权人名称:按采矿许可证上的采矿权人名称填写。
  6.年检意见由年检机关填写。各市(县)年检机关应在矿山 “年检意见”第一、第二栏内签署年检意见;对市(县)发证矿山,应在第三栏内签署“年检合格”或“年检不合格”的结论,并加盖年检印章;对部、省发证矿山,应在第三栏内签署“建议年检合格”或“建议年检不合格”意见,由省厅做出最终年检结论。
  7.矿产开发利用情况一栏应填写内容:(1)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矿区范围、开采方式、主要开采矿种、企业名称等事项变更情况;(2)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等费用缴纳情况;(3)采矿权转让情况;(4)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考核及生产台帐、销售台帐、图件的建立健全情况;(5)矿山统计年报表等材料上报准确、及时情况;(6)共伴生矿产及尾矿综合利用情况;(7)越界开采等违法采矿情况;(8)上年度年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9)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8.本报告书一式三份,年检机关做出年检意见后,省、市(县)和采矿权人各留一份。

矿山名称

 

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经济类型

 

采矿许可证号

 

采矿许可证发证机关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生产矿石量(万吨)

 

工业总产值(万元)

 

年销售收入(万元)

 

设计开采回采率

设计

 

核定开采回采率

核定

 

选矿回收率

设计

 

实际

 

实际

 

实际

 

矿产资源费款缴纳情况

应缴额

(万元)

减免额

(万元)

实缴额

(万元)

欠缴额(万元)

当年

累计

矿产资源补偿费

     

采矿权使用费

     

采矿权价款

     

开采方式

 

主采矿种

 

副采矿种

 

设计开采能力(万吨/年)

 

实际开采能力(万吨/年)

 

设计服务年限

    年

尚可服务年限

   年

矿产开发利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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