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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在施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质量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整改合格后以书面形式上报质量安全监督部门。

  2.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质量问题,下达《责令暂停施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整改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对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施工企业,将给予停止工程投标资格1-3个月及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外地施工队伍清出天津市建筑市场。

  4.检查结果将全市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

  1.天津市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表

  2.天津市在施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自查汇总表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天津市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表

  基坑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基坑类别

 

基坑深度

 

基坑外形

 

结构类型

 

建筑面积

 

尺寸

 

开工时间

 

预计基坑完工时间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围护结构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勘察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督单位

 

责任监督员

 

基本建设程序

施工许可证

施工图设计文件

审查批准书

变更的审批

按图施工

 

 

 

 

基坑施工组织

设计及方案

审批

内容

 

 

监理细则

审批

内容

 

 

雨季、异常情况应急

预案

组织落实及审批

异常情况申报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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