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推荐2008年度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管理者的通知
(津国土房科〔2009〕215号)
局系统各单位:
根据《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为充分发挥国土房管系统科技人才优势,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国土房管工作再上新水平。市局拟在今年评选表彰“2008年度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管理者”。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优秀科技工作者:
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范围为国土房管系统各单位(部门)从事科技工作的在职人员。
优秀科技工作管理者:
优秀科技工作管理者评选范围为国土房管系统有关单位(部门)从事科技工作管理的负责人。
二、推荐条件
优秀科技工作者:
(一)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科学的思维和能动性,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有创新,并有突出贡献和业绩。
(二)2008年度内(2007年1月-2009年1月)至少参加过一项科研项目(不限级别)的研究工作,并在项目研究工作中成绩显著。
(三)在基础理论研究、新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中成绩突出。
优秀科技工作管理者:
(一)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使本单位科技工作走在系统前列。
(二)本单位的科技管理制度,办法或措施健全,为推动本单位的科技进步和创新做出突出成绩。
(三)积极组织和支持科技工作的开展,本单位在2008年度内(2007年1月-2009年1月)完成1项以上局级科研项目。
三、推荐名额
按照上述条件,局系统各有关单位可推荐1~2名优秀科技工作者和1名优秀科技工作管理者;局机关有关处室可推荐1名优秀科技工作者。如推荐超过1名,请推荐单位进行排序。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做好推荐工作,并填写“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优秀科技工作管理者推荐表”,务于5月8日(周五)前报送市局科教处,过期报送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