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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活动第二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


  (四)重点做好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由局办公室、综合处汇总了解市重点项目需要帮扶情况,分别由主管局长组成项目用地、土地出让、拆迁安置、抵押融资4个服务小组,到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主动服务,推进重大项目开展。

  (五)认真落实局登记审批提速措施。各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市局确定的22项登记审批事项办理时限,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吴延龙局长提出的“会审是例外”的工作要求。对要件齐全的正常业务件,由业务部门落实审批。二是提高审批时效。登记、备案事项统一进入市局行政服务中心后,相关单位领导采取授权或现场审批的方式,提高审批实效。三是加大批前服务力度。对需补件的事项,落实一次性告知,积极指导、促进审批;对需要现场查勘和补测的事项,主动协调,尽最大努力缩短查勘、测绘时限。

  (六)采取有效措施活跃土地交易市场。5月8-10日,我局与规划局共同举办了“2009中国·天津城市土地交易会”,推出45宗地理位置优越、规划条件明确、市场开发潜力大的中心城区项目用地,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约1970公顷,建筑总规模约6500万平方米,260余家境内外开发企业参加了交易会,40家企业提交了投资意向书。为支持企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由主管局长负责,采取以下措施,推动土地交易。一是建立跟踪联动服务机制。实行“承办一路绿灯、衔接一线贯通”工作制度,针对每一个竞得土地后的投资项目,与规划局成立专项的“项目服务组”,全程负责用地审批、方案审批、开工建设、销售许可等项目开发全过程协调服务工作。二是加快审批速度。对土地手续完善的投资项目,简化申报要件,先行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部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同步办理。三是建立用地预申请制度。对具有投资意向的地块,开发企业可以提出用地预申请,充分考虑开发企业的购地意向,并根据市场形势,适时安排地块上市交易。四是推行“毛地出让、净地交付”。在确定土地拆迁时限、拆迁费用的基础上,可以按现状土地条件进行公开出让,待土地整理单位完成拆迁后,以净地条件向投资企业交付土地。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继续深入开展保增长服务活动,是应对严峻经济形势、帮助企业抵御风险、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是市委、市政府科学分析当前形势做出的重大决策。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和不足,对开展服务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把握好二季度这个年度工作的关键时期,创新服务方式,深化服务内容,为天津经济发展发挥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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