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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做好2009年防汛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做好2009年防汛工作的通知
(津国土房办〔2009〕230号)


局系统各单位:

  2009年是建国60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总体要求关键年。为确保各项防汛措施抗旱措施全面落实,按照今年市政府《关于天津市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09】64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全系统做好防汛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认清当前面临新形势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对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按市防总要求,要认真组织,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工作责任制,时刻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今年以来,我国气候异常多变,其中,南方多省市提前出现了强降雨过程,有的地区出现大到暴雨。因此,要求我们要认清今年防汛工作的严峻形势,务必要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防汛工作,克服侥幸、麻痹思想,立足防大汛、抗大灾,早动手、细安排,继续保持做到“组织机构、抢修人员、防汛物资、防抢措施、排险预案”五落实,加强抢险队伍演练,确保居民住用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明确任务,落实好各项工作责任制

  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责任人要做到责任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指挥到位,全面落实好各项防汛应急措施,一级抓一级,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市局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房产总公司负责直管民用公房的查勘、抢修、解危工作;

  (二)公用处负责直管公用公房的查勘、抢修解危工作;

  (三)房安处负责单位产、私产房屋推修、解危工作,并及时掌握各类产权危房的动态;

  (四)地矿处负责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科技处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监督;

  (六)党办负责汛期的通讯报导等宣传工作;

  (七)窗口办负责各抢修中心、房管站和“8890”服务网络抢修服务质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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