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建设交通委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和干部下访工作安排》的通知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建设交通委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和干部下访工作安排》的通知
(建办[2009]17号)


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转发〈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津党办发〔2009〕5号)的精神,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市建设交通委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和干部下访工作安排》,请各单位按照工作安排中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市建设交通委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和干部下访工作安排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市建设交通委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
和干部下访工作安排

  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原则、时间和方式方法
  (一)工作原则。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
  (二)参加接访的领导干部范围:委主任、副主任、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巡视员、副巡视员,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和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处室和直属单位处级领导干部。
  (三)时间安排。由委办公室按季度结合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众信访热点,拟定委领导干部接待来访群众的具体安排。每周的周二或周三为委领导接待日,时间:半天至一天。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第一周安排半天为委主要领导接待日。处室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要随时接待来访群众。
  (四)接待渠道和接待方式。一是到12319城建服务热线接听群众电话投诉,协调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二是参加公仆接待日活动。三是在委信访办接待来访群众和协调预约的信访问题。
  (五)责任划分。反映本单位内部问题的,由所在单位领导干部接访,反映单位外部社会问题的,由涉及单位领导干部接访,基层单位难以解决涉及我委职能的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由委领导干部或报市级领导干部接访。
  (六)方式方法。
  1.公示:采取公告、网上、新闻媒体和预约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接访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及接访的时间、地点、形式等情况进行公示,方便群众了解和参与。
  2.接访:实行领导干部全员接访制和首办责任制。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等多种形式进行。
  3.包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逐级包案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全程参与案件调查、协调和处理,直至案结事了、息诉息访。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