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津国土房科〔2009〕235号)
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按照中宣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和天津市六委局通知要求,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津安办字〔2009〕19号)精神。为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促进我局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现就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市安委会关于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进一步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坚持安全生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思想,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为推进全局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文化保证。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0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定在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14日),宣传内容主要有: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年”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等。
6月份的第三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路红副局长、周国忠副巡视员任组长,科教处、办公室、宣传部、工会、团委、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教处,负责市局活动的具体组织、安排工作和指导直属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