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建质安[2009]33号)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5月18日,临港工业区天碱工地发生12人伤亡事故。事故发生后,高丽书记做出重要指示,兴国市长在5月19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重要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和会议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工作必须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必须协调好安全与进度、责任与利益的关系,抓好“六个不”:不违反基建程序、不存侥幸心理、不违章指挥、不用低素质队伍、不吝惜安全投入、不当老好人。
二、立即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大检查
本着“不走过场、形成声势、务求实效”的原则,分三个阶段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大检查。5月19日至25日,全市所有施工企业对在施项目开展全面自查;5月26日至31日,由各区县和功能区建设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在施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从6月1日起,由市建交委、市安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建设工地进行抽查。检查重点:施工现场雨季施工防触电、高处作业防坠落、基坑施工防坍塌、机械施工防伤害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企业安全预防体系的建立、各级管理人员责任制的落实、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应急机制的健全等。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施工项目坚决责令停工,给予经济处罚,并停止相关企业参与新建项目的招标。
三、继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实行挂牌督办、全程跟踪、限期整改,确保施工安全。每月15日前,各单位要将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隐患台账建立、安全教育等情况,经单位一把手签字确认后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联系电话:88388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