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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我市物业管理项目日常巡查工作的通知

  四、巡查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报送的时间

  各区县房管局要将每月巡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形成书面巡查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巡查项目数量、巡查涉及的物业服务企业、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本辖区月度信访投诉处理情况等内容。报告要有数据、有比较、有分析,要突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和项目管理动态变化。

  巡查分析报告,于每月25日前经主管局长签字后,上报市局物业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分工

  物业管理项目巡查和月度报告工作是落实《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各项规定的重要措施,也是市、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变化,加强行政监管,维护物业管理当事人合法权益主要途径。各区县物业办要提高认识,明确人员和职责分工,要在车辆使用等方面给予保障。

  (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对物业管理项目的巡查工作要做到全面、细致、准确。通过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通过巡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约定,增强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主动为业主服务意识。对发现违规的行为,要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改正的要依据国家和我市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需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的事件,要主动反映情况,沟通信息,争取支持。

  (三)严格落实,加强考核

  各区县房管局要将物业管理项目巡查工作作为常项工作,主管局领导要加强监督、检查,同时要将对巡查和解决问题情况作为考核部门工作的重要指标。市局物业处将不定期对物业管理项目巡查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作为对区县房管局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附件:《物业管理项目巡查记录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

  附件:
  物业管理项目巡查记录表
  区县名称:                巡查日期:

项目名称

 

物业企业名称

 

巡查内容

巡查情况及存在问题

处理情况

共用部位、设

施设备日常运

行养护情况

  

物业管理双确

认落实情况

  

物业服务内容

标准和收费标

准公示情况

  

机动车辆停放

管理办法集体

决策及场地占

用费收取和使

用的公示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

公示、登记和

实际使用情况

 

 

物业服务企业

落实退出项目

管理预警报告

制度情况

 

 

其他工作

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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