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巡查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报送的时间
各区县房管局要将每月巡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形成书面巡查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巡查项目数量、巡查涉及的物业服务企业、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本辖区月度信访投诉处理情况等内容。报告要有数据、有比较、有分析,要突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和项目管理动态变化。
巡查分析报告,于每月25日前经主管局长签字后,上报市局物业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分工
物业管理项目巡查和月度报告工作是落实《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各项规定的重要措施,也是市、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变化,加强行政监管,维护物业管理当事人合法权益主要途径。各区县物业办要提高认识,明确人员和职责分工,要在车辆使用等方面给予保障。
(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对物业管理项目的巡查工作要做到全面、细致、准确。通过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通过巡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约定,增强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主动为业主服务意识。对发现违规的行为,要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改正的要依据国家和我市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需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的事件,要主动反映情况,沟通信息,争取支持。
(三)严格落实,加强考核
各区县房管局要将物业管理项目巡查工作作为常项工作,主管局领导要加强监督、检查,同时要将对巡查和解决问题情况作为考核部门工作的重要指标。市局物业处将不定期对物业管理项目巡查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作为对区县房管局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附件:《物业管理项目巡查记录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
附件:
物业管理项目巡查记录表
区县名称: 巡查日期: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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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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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内容
| 巡查情况及存在问题
| 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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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部位、设
施设备日常运
行养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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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双确
认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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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内容
标准和收费标
准公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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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停放
管理办法集体
决策及场地占
用费收取和使
用的公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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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用房
公示、登记和
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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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
落实退出项目
管理预警报告
制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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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作
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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