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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矿泉水水源地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矿泉水(企业)厂要高度重视此次水源地年检工作,按要求参加年检。对不参加年检的,取消其矿泉水注册登记证;年检不合格的矿泉水(企业)厂,要停产整顿、查找原因,一个月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地矿处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矿泉水注册登记证。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或年检复检仍不合格的,按法定程序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矿泉水水源地年检合格的,由国土资源部统一换发新的矿泉水注册登记证。

  本次矿泉水水源地年检结果将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务网站予以公告。

  五、联系方式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地矿处。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地矿处在局办公大楼后泰安道15号208室,建设路与泰安道交口处)

  联系人:孙占中,潘磊 电话:23145249。

  附件:矿泉水水源地年检申请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

  附件:
  矿泉水水源地年检申请表
  填表日期:

单位名称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固定电话

及手机

 

单位通信地址

 

邮编

 

单位联系人姓名

 

电 话

 

矿泉水采矿证名称

及采矿许可证号

 

矿泉水成品注册商标

 

矿泉水水化学类型

 

采矿证核定的开采规模(米3/年)

 

实际平均开采量

(米3/天)

 

年销售量(米3

 

年销售产值

(万元)

 

矿泉水检测单位名称

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

矿泉水历年年检情况

 

矿泉水开发利用状况概述:

    

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意见:

 

  

                          (矿泉水年检部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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