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监局关于沈宇久等4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苏银监复〔2012〕23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审核沈宇久任职资格的请示》(交银苏〔2011〕458号)、《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审核陶家莉任职资格的请示》(交银苏〔2011〕459号)、《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审核王超任职资格的请示》(交银苏〔2011〕460号)、《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审核刘鹏任职资格的请示》(交银苏〔2011〕491号)收悉。经审查,核准沈宇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副行长、陶家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华侨路支行行长、王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山北路支行行长、刘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龙蟠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