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血液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要不断加强采供血管理,市中心血站要逐步开展临床用血核酸检测,提高血液筛查能力,所需费用通过调整血站供血收费标准、财政补助等形式统筹解决。大力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保证临床用血全部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无偿献血的宣传力度,普及无偿献血的科学知识,促进无偿献血工作深入持久开展。教育部门要将无偿献血知识列入中小学生教育计划,提高年轻一代的无偿献血公益意识,确保在校青少年无偿献血知晓率达到95%以上。科技部门要把科学献血知识纳入科普工作内容,通过主题宣教活动、专题讲座和图片展览等形式,普及“科学献血无损健康”等科学知识。卫生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城乡规划部门搞好无偿献血点的规划,在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科学设置无偿献血采血点。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广告牌、宣传栏做好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宣传。红十字会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卫生部门和采供血机构要加强无偿献血人员招募工作,建立一支稳固的自愿无偿献血者队伍。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血和院内感染管理,落实医院感染控制的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病人防护安全和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要积极探索经输血感染艾滋病保险制度。
三、加强医疗救治和社会关怀,保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医疗保障,减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医疗负担。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部门要完善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就医管理、费用支付办法,切实保障合理医疗需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民政等部门要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做好与国家统一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衔接,切实减轻包括艾滋病病人在内的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二)加强关怀救助,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生活质量。
要积极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关怀救助工作,加强对感染者和病人的救助工作及晚期病人的情感支持和临终关怀。各级民政、教育等部门要建立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家庭的救助机制,落实孤儿安置和学生救助的政策措施。工商、税务、农业、妇联等部门和组织要积极支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开展生产自救。红十字会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家庭开展关怀救助工作。在农村地区,要将救助工作与扶贫开发等工作密切结合,提高救助工作的可持续性。